问题描述:
1、删除现金管理单据后,再做单据使用删除的单据流水号;2、删除单据后,不做的单据不使用之前的流水号。我要达到这两种情况该怎么设置单据号规则?单据号规则的选项我都测试了,就是没有一种能达到第一种情况的。 我的现金管理单据是新建的交易类型,发布成交易节点,去掉单据号规则的【占用】,选择【填补短号】,不能自动填补之前删除的流水号?
解决说明: 只勾选“自动进行断号补号”,不要勾选保留占用,这两个参数为互斥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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